酉阳县费霖谚酒吧服务部:
本委受理黄洁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为渝酉劳人仲案字〔2025〕第34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终局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20日工资6000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本委地址: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南路292号6层606室
特此公告
重庆酉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