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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付金艳) 日前,县林业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桃花源广场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倡导人人行动起来,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共同筑牢森林资源防线。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环保手提袋等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就森林火灾的危害、预防措施,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裁量标准、法律后果等进行详细讲解,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时刻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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