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权利人:
我公司承建的酉阳县小河镇小岗村集中供水站工程已完工,现对该项目的债权情况进行告知。
1.我公司对上述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所有费用已全部清偿完毕,无其他任何借款、欠款及应履行的债务。如与此项目相关的人工、机械、材料及其他经济法律债权人及其他关联人对此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电话申报,并在申报后5日内凭相关证明到我公司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申报或者申报后5日内未来公司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权利,我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2.项目部已经解散,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已全部支付。至此,项目部不再履行相关职责,项目部的所有成员未经我公司另行特别书面授权,不再代表我公司及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吴晓明仅负责办理竣工结算,将工程尾款支付回我公司账户、协调处理工程移交、保修的权限,未经我公司特别书面授权,不得再代表我公司及该项目。
4.该项目刻制和使用项目部资料专用印章,现已经销毁。如现持有,属于私自刻制、违法持有,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我公司对持有相关印章印鉴资料的权利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联系部门:质安部
联系方式:023-58123099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万州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