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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执照售卖鞭炮被依法立案调查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 敏 通讯员陈文锋) 桃花源街道一男子“借用”亲戚的合法执照、经营许可证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结果被执法人员查获。

  日前,县公安局桃花源景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无证售卖烟花爆竹。接警后,执法人员在桃花源街道东流口村一经营陶瓷制品的门店内,查获存放的烟花爆竹共计80余件,随后找到了正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王某某。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王某某拿出了经营烟花爆竹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然而,经对照发现,执照上的姓名并非王某某。对此,执法人员调取了王某某相关销售记录并展开询问调查。王某某坦陈,他自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违法,便向有经营资质的亲戚借来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应付检查。

  目前,王某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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