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刘 琴) 近日,我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市人力社保局2022年养老金调整工作统一安排,全面完成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我县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为40元/月/人;挂钩调整一是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二是以退休人员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调整后补发的2022年1月至7月养老金,将于2022年7月31日前兑现。从2022年8月起,按调整后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