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4月中旬以来,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法规,以问题为导向,先后深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九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天雄锰业公司、龙潭水库等企业和龙潭、铜鼓等乡镇,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及环保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相关部门、乡镇、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以高质量绿色发展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同时,把“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县乡人大联动监督工作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认真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