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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白凤英) “请靠边停车,三轮车不能载人,只能作为农用车。”9月23日,在龙潭镇,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辖区乡镇等组成的执法队正在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宣传劝导。

  据了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镇治理水平,推进集镇高质量发展,我县成立执法队,重点对龙潭、麻旺、泔溪、板溪4个镇的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销售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据悉,本次整治分为3个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三轮车数量、主要活动场地、车辆牌照、家庭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8月25日至9月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9月10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执法队上路开展联合执法,围绕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采取流动执法和在集镇各主要路口设点检查等措施,全面禁止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对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擅自改型、加装载人装置等电动三轮车给予暂扣,强制解体报废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主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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