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渝公司、隆达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意见指出,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落实中央国企党建工作部署有差距;深化国企改革不到位,推进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比较乏力;监督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3个方面12项问题。华渝公司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较欠缺;基层党组织建设较弱化,群团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欠账较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不严;企业基础管理质量较差,经营风险在叠加聚集等5个方面14项问题。隆达公司存在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治企有方、兴企有为责任意识不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存在差距等3个方面13项问题。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整改任务,强化巡察整改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和任务,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把握整改时限和要求。要坚持统筹推进,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上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高标准整改、严要求落实,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效应。
会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